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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世界
日期:2008-8-26 2:46:36     来源:   编辑: 
 

银世界
高小英

 

 

    认识阿吟,正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季节。
    那时我刚与导师完成一项课题,整整4个月,每日16小时泡在实验室,靠方便面与鸡蛋维持生命。
    结束的那一天我从实验室走出。阳光灿烂,晒在身上非常受用。我眯起眼睛,摇摇晃晃走回宿舍。镜子里映出我那副尊容,眼睛凹进去,颧骨突出来,胡子老长,活象刚从地狱爬出的鬼。
    正巧大力打来电话,约我参加一个什么派对,我只记住时间地点,然后赶快换衣服,一边吹着口哨。我迫切需要见人。
   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那个地方。从地狱出来,乍看到这许多活色生鲜的人物,令我身上每个细胞兴奋起来。只是我那身衣服,大头棒球鞋,发.白的牛仔裤,阿迪达斯大T恤,根本没有格。我找把椅子,坐在一边喝冷饮。
    屋子非常大,灯光很暗,确切地说只有一束淡蓝色从一侧打来,柔美至极,给舞者以可乘之机,也有坐在地毯上听音乐吃东西的,只是没有我认识的人。
    这个时候我发现她,同我一样,坐在一张椅子上,有些孤单。这就是男女之别十一个女孩子坐在那里就非常显眼。我只看到她的侧影,长长的,随意垂着的一头黑发,白色大衬衫,宽松牛仔裤,网球鞋,我终于,见到自己的同类,忍不住走过去打声招呼:“嗨。”
    女孩子转过头,背影漂亮的女孩子转头是、令人紧张的一刹那,还好,她令我放下一颗心。
    她长得.干净,洁白的面孔上没有一丝化妆的痕迹,我马上感到亲切。我在她旁边坐下,“你来多,久?”
   “好一会儿了。”她的嗓音温柔。
   “一个人?”
    “一个人。”我有些奇怪。男人都睡着了?
    女孩又笑一笑,毫.无疑问,她看出我转的念头。
    我左顾右盼,寻找话题。“这里的主人呢?也不出来招呼大家。”
    女孩子轻描淡写:“这样也好,各寻快乐。”
    与陌生人搭讪是很累人的一件事,看得出她并不想说话,只是与我客气。
    平日里我也是能白话的人,今日不知哪里出了故障。正在彷徨,突然见到大力走过来,我迎过去。
    他冲我挤挤眼睛,“你们已经认识了?”
    我莫名其妙:“认识谁?”
    大力向那女孩一指:“女主人呀!”
    我转过头,吓一跳,并不说什么。   
    女孩好脾气地笑,并不说什么。
    大力赶快介绍:“这位是林宇澄,咱们的研究生,这是阿吟,戏剧学院的,以前是大导演,现在……”
    “现在专精吃喝玩乐。”阿吟连忙补充。
    其实她也是活泼的,我重新打量她,女孩子的年龄最不好猜,看样子顶多二十三四,只是,神态中有一种超乎于年龄的东西。
    大力又混进人堆,我与阿吟排排坐下说话。
   “为什么没有人,把你团团围住户他们是否不知道你是女主人?”
    阿吟看我一眼,“这个很重要?”
    我觉得自己十分老土,后来还是她问我:“你们研究生研究什么呢?”
    “地球化学。”
     阿吟摇摇头,“没听说过。”
    我告诉她我目前正在计算海水淹没我们这个城市大概还有多少年。
    阿吟的眸子注视着我,令我的心怦然而动。不过,我还是,轻松平静地告诉她:“我们导师手下6个研究生算出6个数据,我的是昨天才全部算完,我预计最多不会超过10年。”
    “真的?”阿吟惊叹一声,“那怎么办呀?”露出小女孩气,完全不掩饰自己的那种稚气。
    我微笑:“那好办呀,海水淹过来的时候,你也没路可逃,索性让你的长发轻轻飘在蓝色海洋之上,然后一点点消失,多么有诗意!”
    这个时候屋子另一头音乐声大作,有个穿红裙的女孩跳恰恰,几位男士围着她跳,好不热闹。
    而女主人却在这里与,我讨论生与死的问题。
    我起身要了杯冷饮递给阿吟,待她喝下去问:
  “跳不跳舞?”
    她摇头。我很起劲:“容易极了,一学就会。”
    她笑着道歉。
    我不再打扰她,混进人堆,跳到满头大汗,然后出采,与阿吟告别。
    她没有虚情假意地留我,只淡淡说声:“再见。”
    我马上抓住机会:“几时?你根本不晓得我的地址,恐怕连名字也忘了。”
    她的嘴角溢出笑意:“想找就找得到。”
    因为这句话,我足足失眠一个晚上。
    次日我一个人坐在宽大的实验室中,燃起一支烟,缓缓上升的淡青色烟雾中浮现出她那平静、温和微笑的面孔。
  我问自己,林宇澄,请你回答,
  1.你知道她姓什么?
    不知道。
    2. 她结婚没有或者有无亲密男友?
    不知道。
    3.人家可愿意与你交往?
    不知道。
    既然如此,你就该斩断情丝,不要认为玩过一次就是好了一场还不是有人连再见都没有便各自东,西?这样一来我心中好受一些。
    我又进入一个新课题,那日吃过晚饭出了校门,准备去导师家。
    突然听见远远地有人叫我:“林宇澄!”
    我抬起头,微微眯起眼睛,心陡然怦怦跳起来,是她,阿吟。
    她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,这是我第一次在太阳光下面看她,这个季节她却穿一身纯白。运动装,颈上系条淡绿色丝带。这哪里是舞会上坐在阴影中的她?
    我镇定自己,迎上去。“怎么找到这儿?”
    阿吟带着我熟悉的微笑,“想找,总找得到。”
   “现在去哪里?”我问。   
   “想去哪里?”她歪歪头。
   “你家。”我想也没想。
   “那么请。”她仿佛为此而来。
    两人说说笑笑往前走,走到一辆车前她停下,我一看,是菲亚特,乳白色。
    阿吟钻进驾驶室,又替我开开车门,我坐定,车子一阵风也似开出,她的手势纯熟,绝不是初学。我不问,她亦不解释什么。
    车停在一栋楼前,并不是上次那个地方。
    电梯停在14层,阿吟带我穿过走廊,开开门,
    客厅很大,—布置得豪华而考究,墙角是架钢琴。
    阿吟带我进她房间,我惊叹一声,好个紫世界,淡紫色墙纸,紫花地毯配垂地紫色窗帘。房中并无桌椅床铺,三面墙下全部排列的是书,墙角放只小台灯,灯架旁有个玩具小人儿正在打秋千。
    我一时竟有些舍不得踏进去。
  阿吟在一旁让我换拖鞋,我低头一看,脚下踩的全是书,我连忙跳开,“你这人,怎么用书铺?”
    阿吟笑咪咪地:“有种书看过一遍就小用再有,铺地再合适不过。”说着,扔过一个垫子给我。
    不一会儿她端了两杯咖啡进来。
    我一面搅动里面的糖一面东张西望:“嗯,好,味道,看你,生活得如同一个公主,吟公主。”
    阿吟笑:“这年头哪来公主?有了还得用30张床垫下放粒豆子来试。”
    我听懂那著名的童话,又问:“你与父母住?”
    她怔一下,“不,我自己住。”然后出去。
    她再进来时穿件松松的白绸裙,系条宽腰带,头发束在脑后,看上去清爽怡人,她盘腿与我对坐。
    我静静地打量她,她亦不语,,微笑地看着我。倒是我先忍不住,“喂,今晚什么节目?难道是打坐不成?”
    阿吟冲我眨下眼睛:“你是客人,你提议。”
    我想一想,“你这里有没有烟?”
    她从身后取出一只银烟盒,递我一支。
    我一看,是万宝路,她自己吸绿摩耳。
    这时候我听到电话铃响,才注意到墙角还有部小小电话机。
    阿吟拿起话筒,声音很轻很柔:“什么?对不起,今天不行,有朋友,是,好的,再见。”
    我提醒自己不要多嘴,结果还是忍不住,“你朋友不少?”
    阿吟看我一眼,目光有些复杂。
    我巳觉出自己的语气中有种酸意,连忙闭嘴,从她那排书中随手牵出一本,书名是《喜宝》,作者亦舒。再拿出一本,《曼陀罗》,也是亦舒的。
    我问:“这个亦舒是谁?”
    阿吟扬起一根眉毛,,很吃惊,“香港最著名的女作家,我收集她全部作品,每本看—了不下50遍。”
    我吐吐舌头:“你可真是天下第一大闲人,莫非可以倒背如流了?”
    阿吟一笑:“也差不多。”
    我不信,“那我倒要考你一‘考。”我随手翻开那本《喜宝》,念道:“有没有意义是各人价值观点问题。养孩子有什么意义?”
    她马上接下去:“生命有什么意义?一只渡海轮沉没海底,社会有什么损失?活着的人照样饮宴嫁娶,地球爆炸消失,宇宙有什么损失?”
    我惊骇得不能作声,我问:“这书写什么?”
    阿吟轻轻吐出一口烟:“简单说来是写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孩子与一个老头子的爱情故事。”
    我皱皱眉:“这女孩为什么要跟一个老头子?”
  阿吟:“各人有各人的活法,你不能瞎批评,再说你又没看过这本书。”
    “我可从不看这种书。”
    阿吟又吐出一口烟,然后展开一个淡淡的微笑,“我知道,你是个奋发向上的好青年,听你的名字就晓得一片光明。”
    我把书合上,放在一边,“那你呢?”
   “我?”她指指自己,烟雾中她的面孔模糊起来,“我就是我呀!”
    我们俩同时笑起来,阿吟起身,“好了, 不说了,我去弹琴给你听,你别动,就坐这里,这样效果特别好。”
    不一会儿,格里格的《蝴蝶》从客厅传出,如同行云流水般流畅,我躺下,用双手枕着头,’闭起双目,全身舒展开,心思飘到很远的地方,我告诉自己,这便是我梦寐以求的温柔之乡了。
    阿吟弹完—支又进来:“怎么,你睡着了?”
    我一骨碌坐起来,“嘿,当我是牛?告诉我,哪里学来这手琴?”
    她掠掠头发,“我妈妈教的,她是音乐学院的教师。”
    我点点头,这时我才发现正面墙上悬着一张黑白照片,是阿吟的,但照片中的她与现在不同,目光是一派天真,没有现在这份成熟,脸上的笑亦是稚嫩的。但照片的背景很怪,一条长长的灰暗小路,两旁的楼房、烟筒也是灰蒙蒙的,有种苍凉的味道,与照片上的人形成强烈对比,但无疑,技巧是一流的。
    我与阿吟就常常见面了,事实上并不见面,只听声。这也是阿吟发明的,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: “林宇澄,我有事告诉你。”
    “什么事?”我有些不安。
    “我看了—本书。”阿吟还是很激动。
    “天哪,我以为发生火灾了。”
    “是本非常好的书,《小王子》。”她的口气如同一个孩子。
    我告诉她我中学就已读过,的确是本好书。
    阿吟感慨地告诉我她只希望能象小王子一样在小小的B612号星球上提把椅子每天看44次日落。
    她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。
    “怎么,在地球上呆腻了?”我笑着打趣她。
    她在电话中叹口气:“真是,想想看,哪里都是一样,—模一样的欲望,一模一样的寂寞,连风景都是重复的。”
    “可是有人告诉小王子地球还算是名声比较好的。”我说。
     “可小王子最后还是回到B612号星球,守着他的三个火山口与一朵他培养的玫瑰花。”
    “别这么灰色。”我安慰她,“你就不会想想那些美好的东西?嗯,比如婴儿的笑脸,驾着白帆的小船,夕阳中的箫鼓……”
    阿吟笑出来:“你这人真不象是学理科的,倒象是九流诗人。”
    后来我差不多爱上这部电话,索性搬张椅子一打半个钟头,我们在电话,中上天入地无所不谈,有时阿吟会念给我她喜欢的句子或者一两句歌词。
    我们这样打电话有一个月,阿吟对我列举打电话的优越性:
    其一,勿用来回走动,省去许多麻烦。
    其二,因为看不到彼此的面孔,故此可充分发挥各自的想象力。
    还有其三,她不说,但我们彼此都知道。
    有时我深夜从实验室归来,走到楼道见到那电话,就会心动。我问自己:“你猜她睡了没有?”如果心说没有,我便会轻轻拨个电话给她,我只说声:“没事儿,问候你。”她也不说什么,我们便挂上电话。
    如此过了二个月,我没有再见阿吟,越小见就越想见,越想见就越不见。这是一种痛苦而甜蜜的折磨,我知道每个人一生中至少碰上一次,我不回避,但,我有我的自尊与耐心,她不开口,我不会去见她。
    圣诞节到了,我的朋友了John约我与他一起过。 John是英国留学生,他到中国的头三个月因为语言不通几乎没闷死,我一向见义勇为,二话没说,就开始教他中文。
    一开始他总是问我这类问题:“林,应该是我非常爱你还是我爱你非常呢?”这小子肯定是不甘寂寞,于是我教给他不少爱情术语,他很快就运用自如,很快就有了中国女友,我的工作暂告一段落。
    John请我去酒吧喝酒跳舞,我犹豫了一下,心想阿吟今天会不会一个人?但她并没有打电话来,我就答应了John。
    我与John骑了差不多一小时的车才到那个地方。圣诞之夜,整条街却很冷清,只有酒吧间上方的“银世界”二个字熠熠发亮。
    我们走进去,果然名符其实,里面的桌子\椅子,墙壁、天花板连同酒具都是银色的,灯光很暗,每张桌上点根红蜡烛。一个穿银色裙子的女孩为我们端来饮料。我转头对John说:“银色,银色泛滥。”
    John却一径在那里东张西望,这时又走过来一个银装女子,与他熟络地打招呼,“嗨。”随即将手搭在他肩上。
    john立即眉开眼笑,把她拉在身边。“噢, 亲爱的,真是一日不见,如隔三春。”
    女孩子咯咯笑,“你又错了,是三秋。”
    我招起头,灯光太暗,但幸好有烛光,我细看那女孩子,不会有错,是阿吟,尽管她换了衣服,变了发式,上了浓妆,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。
    我呆呆地望住她,John立即注意到我的异样,连忙介绍:“这是林,我的好朋友。”
    这时阿吟才转过身,她也吃一惊,但马上恢复自然。
    John问我:“怎么,你们认识?”
    阿吟笑笑:“也许林先生看我长得象谁,经常有这种误会。”
    我心中一阵疼,但马上接过话:“自然,完全是误会。”
    这时,乐队奏起一支舞曲,John拉起阿吟,“你陪我跳第一支。”阿吟冲我点点头便与他走下舞池,她买在演技高超,我只有佩服的份儿。
    曲子很慢,圣诞树上的灯闪闪发光,映出对对人影,John把阿吟搂得很近,很紧,两个人跳得很默契似的,我握住自己。的杯子,手心开始出汗,杯子质地优良,否则一定会被捏得粉碎。
    一曲终了,他们又回来。,John对我说,“林,下支曲子我把她让给你。”我还没来得及反映第二支舞曲就开始了,阿吟轻轻拉了我一下,我只好随她去。
    曲子是我喜欢的《最后的华尔兹》,我与阿吟第一次共舞就是“最后”。
    我克制自己,与她尚能谈笑风生:“没想到你的琴弹得那么好,舞也跳得好,看来不管紫世界银世界你同样如鱼得水。”
   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“林宇澄,请你维持自己的凤度。”声音是冷冷的。
  我咬紧牙关,“多谢提醒。”然后又跳了一个漂亮的花步,她轻巧地随着我,她柔若无骨,我几乎感觉不到她。
    女歌手的脸上蒙着一层柔和的灯光,开始唱:
    “乐队奏起最后一支曲子,
    灯光渐渐黯淡,
    你孤独地站在一边,
    我请你跳这最后的华尔兹……
    我的心疼得发紧,脸上却依然微笑,我要维持自己的风度。
    我说:“这么漂亮的地方,一晚上收获不少吧?”
    阿吟并不恼,她的风度无懈,可击,“你说什么?这银世界根本是我的,我不过偶尔来看看。“
    我一惊:“你的。”
   “是,我买下它已有两年。”
    我不再吭声,天知道她还有多少故事我不曾了解,事实上从头至尾我并不知道她是谁,我甚至不知道她姓什么。
    曲子结束后阿吟并没回到我这边,请她跳舞的人几乎没排成一队,她也来者不拒,每支都奉陪到底。无疑她是舞林高手,在座的女孩无人能与之相比。
    John也寻乐去了,我坐在一边默默喝酒,一杯又一杯,我想起第一次见阿吟,她坐在人群之外,孤零零的样子。
    过一会儿一位银女走过来,“我们老板让我告诉先生酒喝多会醉。”我笑着答:“自古酒不醉人,只有人自醉,代我谢谢你老板,我知道深浅。”女孩见我口齿还算清楚,便放心离去。
    这时,乐队突然换了一支节奏强烈的曲子,所有的人都好似被抽了一鞭子,拼命抖动各、自的身体。阿吟,不,她们全是阿银,她们的裙子飞转,天与地皆成银色,莫非下雪了?雪白得耀眼,我的眼前开始旋转、晃动,连桌子也转起来,我差不多要快乐得大叫了。
    这时好象有谁来拉我,我头轻脚也轻,轻飘飘化为二片雪花,我也开始旋转,我的眼前全是阿吟,阿银,我边跳边拼命喊她的名字,舞曲声浪压过我的声音,也许我并没有叫出来,因为我要维持我的风度,阿吟说的。
    我的凤度一直维持到底,以至于我走出“银世界”的时候还竭力放稳脚步,不忘记与John点头微笑告辞。
    出了门我居然还认得自己的车,我上了车一直摇摇晃晃骑了十几分钟,便连人带车一头栽倒在地,然后哇的一声吐出来,周围没有一个人,黑成一片,我就这么一直到胆汁肠子差点吐出来,到后来只剩下干嚎,声音凄厉地似只受了伤的狼。
    后来发生什么.我就记不清了。
    我醉了一个多月,我是说一个多月后我的记忆才全部恢复。
    我不敢再找阿吟,大多数男人都是外强中干,神经十分脆弱,恰好我属于这种类型。找到她又能怎样?追下去,露出真面目,大家都不好看。
    我想起有一次骑车从郊外回来,远远,地看到一间夕阳中的小房子,美得不可思.议:走近一看,只是一个破茅屋,真正见到美的东西,千万不要走近,远远地欣赏,足矣。
  只是,仍然会想起她,阿吟,那个长头发的女孩,在大雨倾盆,月色朦胧,有梦或没有梦的晚上……
  
     (题图  韦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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